为健全学院集体领导、党政分工合作、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,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规范院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,提高院党委决策水平,进一步完善院党委会议制度,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中共教育部党组《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》要求和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院工作规则(试行)》等相关要求,结合太阳成官网工作实际,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:
一、会议的召开
(一)院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,可提前或延期召开,必要时可增加。
(二)院党委会议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。
(三)院党委会议需有四分之三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可召开。
(四)院党委会议每次召开的时间、日期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,需提前1至2天通知与会人员。
(五)院党委成员不得无故缺席,如不能出席会议,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,会议记录要注明缺席原因。
(六)院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,可请相关系主任等参加,召开院党委会扩大会议。
(七)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必要时起草会议纪要,由书记签发。年末将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。
二、议事的范围
(一)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、指示和工作部署。
(二)研究决定学院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及阶段性工作要点。
(三)研究决定学院有关“三重一大”问题,以及院党委难度工作计划和总结、重大问题请示、重要情况汇报,以及涉及办学方向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。
(四)制订实现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和保证重大决策的实施措施。
(五)审批基层党支部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及党员发展工作。
(六)研究制定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干部培养、教育、考核、监督、管理等重要举措。
(七)研究学院纪检、工会、团委、职工代表大会、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。
(八)对教师引进、课程建设、教材选用、学术活动等进行政治把关。
(九)其他需要院党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。
三、议题的提出
(一)院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,会议的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。
(二)院党委会扩大会议的议题也可由各系主任等提出讨论,会议的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。
四、会议的进行
(一)院党委会议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。
(二)会议发言应紧密围绕议题,充分发扬民主精神,畅所欲言,集思广益。
(三)对于教师引进、课程建设、教材选用、学术活动等具体事项的政治把关,由学院党委书记集中多数人意见形成。
(四)对于涉及“三重一大”、办学方向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议,必须在充分酝酿、讨论的基础上,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,表决结果由学院党委书记当场宣布。如果对重要问题产生重大分歧,且双方人数接近,除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多数意见决定外,应暂缓做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、交流意见后在进行表决。
(五)院党委委员进行表决时,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。表决可根据表决事项的不同内容,分别采取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或记名等投票方式。
五、会议的纪律
(一)准时参会。
(二)如无特殊情况,会议期间不得处理其他公务,不接待来访、不接电话。
(三)院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,在正式对外公布前,与会人员应严守机密,不得向其他人员透漏。
六、会议的落实
(一)院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的决议,如有不同意见,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,可在党委会内部提出讨论,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,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决议相违背的言行。
(二)院党委会作出的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,由分管党委委员负责,院办、学工组等具体办理。
(三)需以院党委名义印发的党委会议通过的通知或决议,有相关职能部门起草,经分管领导审核后,交院党委会或党委会扩大会议讨论后,由院党委书记签发。
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九月